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来源部门: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3236 时间:2017-10-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行政印章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郑州工商学院院章、郑州工商学院钢印、二级单位的行政用章等。
第二章 院级行政章的管理
第三条院长办公室是学院行政印章管理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管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坚持岗位时,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做到随用随锁,不得随意乱放、出借印章,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第五条 学院行政印章使用应在院长办公室公共场所内进行;确需要在院长办公室公共场所以外使用印章的,须经院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院长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持章用印。
第六条院长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印章,对手续不全或按规定不能使用印章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七条用印时须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用印,确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为用印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管理人员的视线。严禁在未经领导审批的文件材料或空白介绍信、证件、奖状、表格等各类凭证或纸张上用印。
第八条院长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要对用印留存的材料定期进行编号、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章 用印范围及程序
第九条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经主管院领导签发后,由院长办公室登记、编号、用印。
第十条以学院名义签署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重要法律文书以及向省教育厅等上级报送的计划任务书、统计报表、审查表、申报表等重要文本和呈报材料,需由主管部门提出文本(报表),署明编报人(或联系人),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合同、协议需法人签字的应先由院长签字后再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一条到上级部门、公检法以及机要部门联系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的,需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开具学院介绍信并用印。
第十二条在外刊登广告、声明等,按事项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拟出文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三条凡需要使用院长公务印章的文件、资料,须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四条工作证、聘书、皇冠证书、录取娱乐场书等常规证书、证明等,需提交相关文件由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五条各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进修证、学历证明)由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持学院发文文件(含名册或名单),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六条外事活动申请出国人员(含首页)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并持本人工作证或首页证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七条凡向外报送的科技成果申报书、项目申请书、专利、成果推广和各类科研合同等,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登记,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八条教学成果申报、评奖由教务部门统一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出具汇总表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需用印者,可参照以上程序办理。非日常性事务需用印者,均须需要用印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持《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到院长办公室用印。
第二十条凡加盖学院印章的文件,院长办公室均须留存一份复印件(同类多份文件由相关部门出具名单并加盖部门公章或部门主管签字)。
第四章 印章的启用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行政系统新成立单位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学院机构设置文件,安排刻印公章,并发文公布使用;单位撤销的,由院长办公室负责收回印章;多个单位合并的,仍沿用其中一个单位名称的,其他合并单位印章交回院长办公室,单位合并后更名启用新名称者,原单位印章交回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按合并后的新名称刻印公章,留存印模并发文公布使用。
第二十二条 院长办公室收回的旧印章,按规定封存或销毁。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院二级单位的印章只作为业务工作用章在院内使用。
第二十四条学院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行政用章使用负全责。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办法用印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院各行政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建立用印登记表,严格印章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学院授权对外使用的娱乐场专用章、皇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行政用章,各相关部门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印章管理办法,建立用印登记表,严格印章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
附件 编号:
郑州工商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
用印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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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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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申请时间 |
用印文件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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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 印章 |
□ 郑州工商学院学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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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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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工商学院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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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部门负责人 |
院办主任 |
盖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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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 申请单位保存)
……………………………………………………………………………………………………………编号:
郑州工商学院用印申请单
用印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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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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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申请时间 |
用印文件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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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 印章 |
□ 郑州工商学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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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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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工商学院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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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部门负责人 |
院办主任 |
盖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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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联 院长办公室留存)